平潭综合实验区教师进修学校是专门从事教育科研、教师培训和教育信息化研究的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区中小幼教师进修培训、继续教育和专业提升的重要任务,是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区教师进修学校积极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一体发展,抓好教研培训主业,对推进教师专业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我区教师进修学校总体上发展水平还不高,学校软硬件建设还比较薄弱,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提升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 号)、《福建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基〔2020〕4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央〔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等文件精神,明确教师进修学校的功能定位,落实职责任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将我区教师进修学校建成集培训、教研、科研于一体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心,为全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全面加强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以“创办高水平标准化教师进修学校”为目标,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强化管理提升。到2022年,区教师进修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得到全面改善,教科研训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学水平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全面实现办学标准化的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
二、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一)配齐配强学科专任教师(教研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教师进修院校功能职责,按照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标准,合理确定教师进修院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重点配齐义务教育各学科专任培训教师,同时配备高中相关学科和必要的幼儿园专职教师。逐步提高专任教师学历水平,区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占教师总数的90%以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职教师比例不低于10%。
(二)建立专职教师(教研员)管理机制。区教师进修院校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专职教师聘用和聘任程序,严格把好教师进修校专职教师(教研员)入职门槛,要以现代教育理论功底厚实,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师培训能力,能有效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等为考核标准,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积极吸收优秀教师充实教师进修院校教师(教研员)队伍。新调入区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以4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教学第一线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业务骨干为主,对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条件可适当放宽调入条件或以面试(考察)等方式聘用。业务主管部门要支持区教师进修学校从基层学校调任优秀教师充实教研员队伍。区教师进修校要积极探索激励教师(教研员)工作积极性的机制,提高教师(教研员)待遇,吸引一线优秀教师加入教研员队伍。
(三)加强专任教师培训培养。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专任培训教师的培训,专任培训教师每年至少要参加不少于20天的学科研修活动。区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20天到中小学听课、调研、参加教研活动、指导教学研究。每3年内必须有一个学期时间到中小学、幼儿园挂职锻炼或兼任教学工作。有计划地在教师进修学校中培养和配备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四)加强兼职教师(教研员)队伍建设。根据教师进修学校的性质和任务,聘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专业人才以及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师(教研员),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教研员)的优势和特点,参与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兼职教师(教研员)人数应按不低于专职教师人数的1:1比例配备,要明确兼职教师(教研员)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努力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区教师进修学校聘请兼职教师(教研员)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一)保障基本用地和建筑。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标准和能同时承担开展500人的培训规模进行规划建设,以保障进修校用地和建筑面积满足培训需求。
(二)完善设施设备配备。区教师进修学校要依据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按照教师培训、专业发展要求,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及相关设施设备,包括适用于各学科教师培训的实验室、远程教育实时交互教室、多媒体教室、微格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以及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图书资料(含电子,不少于3万册)等,特别是要加强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远程教育必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开展远程培训和网上双向视频系统教学需要。
四、健全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作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支持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社会事业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在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负责协调解决区教师进修校建设有关问题,积极推进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在编制、岗位结构比例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强化教师培训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并对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确保区教师进修学校管理运转科学高效。
(二)落实培训经费保障工作。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含民办)核定的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2.5%比例和上年度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将我区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区财政根据全区财力情况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效果,统筹落实教师继续教育专项培训经费;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按不低于60%的比例下达到区教师进修学校,以保障进修学校正常运转和开展培训需要,同时指导区教师进修学校用好培训经费,确保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教育科研、教学教研、质量监测和教育资源及信息化建设。区财政在定额公用经费的基础上,每年适当增加专项业务经费,以缓解公用经费不足问题。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