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五届四次教代暨工会会员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校长培
训规定》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性质、办学目标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教师进修学校,校址
第三条学校是教育局主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
进修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教育工委和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自身建
设;通过强化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教研、课题研究和业务培训等常规工作,为提升全区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推
动全区教育的进步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第四条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中小学幼儿教师、干部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学科教学业务指导与
管理,中小学教育教学信息化融合与应用指导,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五条进修校工作的办学目标:
一、坚持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坚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中心,坚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
二、加强自身建设,确立“求真、务实、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教研员专业化水平发展,实现课程改革、教学教研、课
题研究和业务培训中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的功能。
三、开拓思路,寻求对策,建立与省、市教育学院、相关高等院校以及兄弟区(市)、区教研部门的多角度合作与联系,提高我
区教研的层次,构建开放型综合性的立体化教研网络,开创我区教研工作的新局面。
四、全面推进教研创新,拓展教研领域,建立以教研员教研过程的自我反思为基础,以课题(或专题)研究为重要途径,以解决
中、小、幼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突破口的教研运行机制,提高中小幼教师的业务素质,提高我区基础教育质量。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教研员工作评价机制,实施“三维考察”的组织策略,实现考察评价与教研员评先评优、晋升职务、职务聘
任及绩效考评的有效结合,实现评价机制的历史性跨越——优胜劣汰。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设校长 1 人,书记 1 人,副校长 2 人,下设办公室、
培训处、中研室、小研室、教科室、电教室、总务处;各科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职责。
第七条学校实行内部管理体制为核心的制度改革: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考评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党支部书记是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和落实支部内部建设外,积极协助校长开展
工作。
第九条工会主席职责
1、根据上级指示及工会委员会的决议,拟定实施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工会事宜。
2、组织全体会员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及业务水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3、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教职工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寓教于乐。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积极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5、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积极反映并解决会员中出现的实际困难。
6、负责筹备、主持、召开教工代表大会,召集主持工会委员会议,积极落实上级工会的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
第十条办公室主要职能
学校办公室是在校长领导下,协调全校各行政部门工作的综合部门。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校长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负责
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写好年度工作总结,草拟学校全面性文件等工作。
二、认真管理好学校公章,坚持按原则验印和印验登记,做好学校大事记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学校档案室管理工作,负责公
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工作。
三、负责筹备、组织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负责行政会议的记录、整理工作,落实并反馈会议商定的事项;协调好各处室工作,
及时向校领导反馈信息;处理来往电话、函件、来访接待事务,处理与社会各界的公共关系。
四、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的考评、奖惩工作,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具体办理教职工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
的组织协调、材料整理和上报工作。
五、严格教职工考勤制度,认真做好每天教职工的签到、签退工作,按时完成月、半年、年终统计、公示、上报工作。
六、负责学校校车的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各种财产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八、负责与党校的沟通、交流、共同使用多媒体教室、报告厅等设施。
九、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和临时性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
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负责本处室及保管室、档案室
的安全保卫工作。